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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

  • 類別:學務處
  • 公告單位:生教組

主旨:有關「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以 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 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0903D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 殊教育司林專員,電話:(02)7736-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