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雲林縣11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踴躍送件參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實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參賽作品如經檢舉判定為臨摹、抄襲、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須自負法律責任,並禁賽1-2年。
(二)另指導老師部分,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作品收件日期:國小組:115年9月22日(星期二);國中組:115年9月23日(星期三);高中(職)組:115年9月2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