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補助本縣學校40歲以上教職員健康檢查費(自111年1月1日起,補助費用4500元,2年補助一次),請大家妥善利用。提醒以下幾點注意事項:
(1)40歲指前年度12月31日止滿40歲者。
(2)實施一般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福利e化平台(網址:
https://eserver.dgpa.gov.tw/)─健檢及其他福利─公教健檢─「健康99特約診所」項下或「健檢相關規定」
項下─「一般健康檢查得於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實施(內含醫院名單連結)」
查詢。
(3)每2年得核予一日公假參加健康檢查。
(4)每次補助以新臺幣四千五百元為限,低於補助金額時以實際金額申
請,超出者由受檢人自行負擔。
(5)教育人員請於寒暑假期間辦理。無法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者,以不影
響學校課務、校務之運作,由校長核准,惟課務需自理。
(6)同仁應於確定參加健康檢查前,先填具申請書(詳附件),再依請
假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健檢結束後請將收據繳交至人事室。